(一)若希望加快判决书下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证据和材料,避免因自身拖延导致案件进度受阻。
(二)保持与承办法官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但注意沟通频率和方式,避免干扰法官正常工作。
(三)对于案件中的争议问题,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若能达成一致,可加快案件审结速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