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再审驳回裁定可能有误时,相关人员可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提交详细的案件材料,帮助检察院了解案情。
(二)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存在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等法定情形。
(三)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存在法定情形,会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启动再审程序。
(四)在再审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