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以及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二)明确赔偿范围,包含人身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和财产损失赔偿(如车辆维修费用等)。
(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后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按协议赔偿。
(四)若协商无果,无责方收集事故认定书、病历、发票、维修清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五)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