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要关注从立案之日起是否超过三个月,若未超,耐心等待法院在该期限内审结并下达判决书。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需留意自立案之日起是否在六个月内,若遇到特殊情况,要了解法院是否已按规定程序批准延长了六个月审限,在审限内等待判决书下达。
(三)若为当庭宣判,在十日内等待法院发送判决书;若是定期宣判,宣判后即可拿到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