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准备:准备好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及款项交付的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二)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50元;超过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等。
(三)费用承担:通常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