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批准逮捕后家属能否领回手机需视情况而定,与案件无关的个人财物可申请领回,若为涉案证据通常需等案件结束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若手机属于与案件无关的个人财物,家属可向执行扣押的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手机是被逮捕人的个人合法财物且与案件无关,经核实符合条件后,办案机关会退还手机。但要是手机作为涉案证据,比如存有犯罪相关信息、用于联络犯罪等,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一般不会退还,需等案件结束再处理。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