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认定为普通介绍卖淫案件,家属应在14天内做好应对准备,比如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与嫌疑人会见,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若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情形,家属要在37天内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配合律师工作。律师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必要时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消息,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