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偷盗农具等财物判刑按被盗财物价值和犯罪情节确定。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四)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也构成盗窃罪,会依法定罪处罚。法官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退赃退赔等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