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应遵守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
(二)当事人可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根据案件进展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三)当事人自身要保持良好态度,若案件调查中有新情况,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