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方若自愿垫付医药费,要保留好付款凭证,以防后续纠纷。
(二)伤者急需救治时,联系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三)若肇事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抢救费用超限额,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四)伤者一方可先自行垫付费用,治疗结束后,和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协商,签订赔偿协议;协商不成则准备好证据去诉讼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