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在侦查中能明确案件情况,让司法机关及时作出是否继续取保候审的决定。
(二)司法机关应提高办案效率,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三)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家属可定期与司法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避免因信息不畅错过可能的解除时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