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若出现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审查符合条件就会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二)申诉:当事人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不过申诉不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只是反映诉求的途径。
(三)再次申请再审:若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新情况之日起六个月内再次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