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经济往来中判断是否构成行贿,要先确定是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获取的利益。
(二)注意给予财物的行为表现,直接送钱物或通过交易形式变相行贿都可能构成行贿。
(三)若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按行贿论处,要清楚国家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
(四)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贿且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关注行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行贿罪。
(六)因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获得不正当利益,不认定为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