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收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收集对方与他人亲密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若存在家庭暴力,要保留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二)对于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提前做好规划和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庭上展示出来,有助于法院做出判决。
(三)庭审时,清晰、诚实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夫妻感情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