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偷盗工地价值4万钢筋,犯罪嫌疑人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现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在被抓捕后如实坦白犯罪事实,态度诚恳。
(四)尽快筹集资金将所盗钢筋价值的财物退还给工地方面,争取获得对方的谅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