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流程操作:要严格按照收集证据、书写起诉状、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递交材料的流程来起诉。收集证据要全面真实,起诉状内容明确清晰,材料准备完整。
(二)重视证据效力:尽量收集更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对方阻止探望时的录音录像等,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三)配合法院审理:在法院受理后的开庭审理阶段,要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情况,提供有力证据,以争取法院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