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或虽超出日常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法院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扣老婆名下属于共同财产部分的钱。此时老婆要积极了解债务详情,与老公共同面对,避免财产损失扩大。
(二)若债务是老公个人债务,通常只执行其个人财产,不会扣老婆个人财产。不过夫妻有共同财产时,执行前需先析产确定老公份额。老婆可通过提供财产证明等方式,协助法院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