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丈夫以借款等合理理由使用小三的钱,小三有权按约定要求丈夫偿还,此时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还款事宜,协商不成,小三可收集借款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
(二)若丈夫用的是小三侵占他人财产所得的钱,原财产所有人可收集财产归属自己及被小三侵占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
(三)若钱是小三合法自有财产且已赠与丈夫,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当赠与行为严重损害小三近亲属等合法权益,近亲属等符合法定条件时,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要求丈夫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