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给付彩礼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离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离婚),可以向收受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
(二)在面临彩礼数额纠纷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参考当地习俗和双方经济状况来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当地习俗、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