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准备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以及打算采取的保证方式,然后向公安机关提交。
(二)等待决定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提供保证
若采用保证人保证,保证人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出具保证书;若采用保证金保证,需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四)宣布决定
公安机关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五)执行阶段
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