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夫妻共同参与经营,可准备夫妻共同签署的商业合同、共同出席商务会议记录、共同在经营场所处理事务的影像资料。
(二)关注资金流向,收集经营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双方名下账户资金用于经营的证据。
(三)收集证人证言,让员工、合作伙伴等证明夫妻双方参与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
(四)证明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提供家庭消费与经营收入关联的证据,如家庭大额支出与经营盈利时间相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