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房子分配按不同情形处理,婚前全款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首付方,补偿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为共同财产,原则均等分割,可协商或起诉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对婚前财产归属的明确界定,所以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子,首付部分可视为首付方个人财产投入,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因此获得房子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体现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付出,所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协商分割是尊重当事人意愿,若协商不成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