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要女方退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要以离婚为条件。
(二)符合情形后,可先尝试与女方协商,就彩礼退还签订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男方应收集能证明给付彩礼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