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妥善保存债权凭证,像借据、收据、欠条等,它们是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要保证其完整无损坏。
(二)及时留存转账记录或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确保转账信息清晰可查。
(三)保留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其中包含的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要明确,可在交流时有意识提及关键信息。
(四)若有证人,及时获取证人证言,可让证人以书面形式描述借款发生的相关情况。
(五)保留还款计划、催款记录等,体现双方对债务的认可及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上述提到的借据、转账记录等均符合相应证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