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已用银行卡帮别人走账50万,应立即停止此类行为,避免后续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和自身所知信息,争取从轻处理。
(三)积极退缴可能获得的违法所得,以体现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