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债务承担有明确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按职工相关费用、欠缴社保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顺序清偿,同一顺序按债权比值受偿,财产不足则按比值分配。
法律解析: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进行后面债务的清偿。这是因为破产费用是为了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必要支出,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负担的债务,所以优先保障。职工相关费用关乎职工切身利益,因此排在较前位置。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对社会秩序和国家运转至关重要,所以位列其后。普通破产债权则处于最后受偿顺序。在同一顺序中按债权比值受偿,体现公平原则。若大家在公司债务处理方面遇到困惑,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晰,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