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企业债务先以全部财产清偿,普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普通合伙人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下,合伙企业面临债务时,首先动用自身全部财产偿债。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随意找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索要全部债权,普通合伙人要用个人全部财产来偿还。而且,偿还超过自己应分担比值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利向其他合伙人追讨。在有限合伙企业里,有限合伙人仅在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债务负责,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不变。这种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能有效实现债权,又合理划分不同合伙人责任,让风险和收益达到平衡,利于合伙企业良好发展。如果对合伙企业债务责任承担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清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