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家庭暴力纠纷中,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相关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加害人悔过书和保证书等,都是能证明家暴事实、维护受害者权益的有力证据。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保障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其中规定,这些证据类型可用于证实家暴的发生。出警记录明确了家暴发生时间与状况,告诫书是对加害人的一种官方警示,伤情鉴定意见能精准确定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直观反映了身体损伤情况。视听资料能直观呈现家暴的过程,证人证言从第三方角度佐证家暴事实,加害人的悔过书和保证书则是其实施家暴的直接书面证据。在家庭暴力纠纷中,受害者要注意留存这些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有力证明家暴事实。如果遇到家庭暴力纠纷,不清楚如何收集和使用证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