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回扣金额较小、情节较轻时,公司可依据已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来处理采购人员,比如对其进行警告,使其认识到错误;将其降职,降低职位以作惩戒;扣减绩效奖金,从经济上进行处罚;还可解除劳动合同,直接终止与该采购人员的雇佣关系。
(二)若回扣数额较大,公司应向司法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采购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