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等要关注取保候审期限,可记录起始日期,以便知晓何时接近十二个月期限。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梳理案件情况。
(二)在期限快届满时,若案件进展不明,及时与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沟通,了解案件状态以及对强制措施的意向。
(三)若司法机关未主动提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阐明期限即将届满且自身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