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执行到期债权需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通知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无异议且不履行可被强制执行,有异议通常停止执行(异议明显不成立除外),部分异议则对无异议部分可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到期债权有着明确规范流程。申请执行人发起申请后,法院作为公平的裁决方介入。向次债务人发出通知,是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当次债务人没有异议且不履行时,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是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次债务人提出异议,法院不实质审查并停止执行,是尊重其合法表达。不过,异议明显不成立的情况除外,体现法律的严谨性。至于部分异议,对无异议部分执行,则平衡了各方利益。法律程序的设计就是为保障各方权益。若在执行到期债权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整个程序合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