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法院判决离婚,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相关处罚记录等。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两周岁以下一般女方更有优势,但要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已满两周岁的,要提供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多与孩子协商,让其表达真实意愿。
(三)财产分割方面,要明确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在诉讼中争取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对于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也要区分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