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看守所发生的刑事案件一般由看守所所在地公安机关侦查管辖;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案件由检察院管辖;罪犯在看守所内犯罪且属监狱等执行机关侦查范围的,通常由看守所对应监管部门办理,具体管辖会因案调整。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管辖有明确分工。看守所发生的普通刑事案件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这是考虑到公安机关具备侦查的专业能力和资源。而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特定犯罪,由于涉及司法公平和公民权利,由检察院进行管辖,以确保公正处理。罪犯在看守所内犯罪且符合监狱等执行机关侦查范围的,由看守所对应监管部门办理,便于结合监管情况开展工作。不过,案件性质和情节复杂多样,具体管辖会依照规定和实践灵活调整。如果遇到涉及看守所刑事案件管辖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