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但要避免出现不宜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父亲若想争取,需举证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都应收集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照片、优质教育资源等。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情形,应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法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法院。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与孩子长期生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出具愿意且有能力照顾孩子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