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诉讼离婚法院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比如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该地即为经常居住地,离婚诉讼应在该地法院进行。
(2)特殊情况中,对于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等四类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提醒:
诉讼离婚管辖规定较复杂,不同案情适用不同规则,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