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当地标准:了解所在地区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以此判断是否达到立案要求。
(二)收集证据线索: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及时收集与盗窃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并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三)特殊情形维权:即使盗窃数额未达当地标准,但存在曾因盗窃受刑事处罚、一年内因盗窃受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等特殊情形,也可要求警方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