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检察院阶段,要严格遵守规定,切勿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按时报到、不干扰司法程序等,降低被收押风险。
(二)关注案件进展,若知晓案件有新变化,如出现新证据、事实有变动等,及时与律师沟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保持良好心态,不要有逃避司法的念头,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审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