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的采购员,首先要清楚自身行为界限,绝不能利用工作便利去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日常工作中规范操作,做好采购记录等工作留痕。
(二)单位方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监督制度,定期审计采购账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从制度上减少采购员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机会。
(三)如果发现采购员有疑似职务侵占行为,单位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采购合同、发票、资金流水等,为后面维权做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