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适用条件看,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首先考虑取保候审。
(二)要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交不了保证金,或者存在如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此时可选择监视居住。
(三)实际操作中,优先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特殊情况再看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