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7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高岭乡汪冲村,在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的协同配合下,成功调解了一宗赡养费纠纷案。
罗某年近七旬,育有四个儿子以及两个女儿,子女们均已成年和婚嫁。罗某本该安享天年,可一直以来,四子均未对罗某尽赡养义务。2015年,罗某突发脑梗塞等多种疾病,花光积蓄,四子对此不闻不问,在当地村委会的多次调解下,四个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罗某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宿松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后,罗某四子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此,罗某向宿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积极调查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分别与四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苦口婆心做被执行人工作,但被执行人口气强硬,始终不为所动,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本为世间至亲,却水火不容,看似并不复杂的养老案件却遇到了不小的阻碍。
2月27日上午,执行法官前往罗某家中,因四被执行人均在外务工,执行人员联系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将四被执行人妻子叫到村委会进行了谈话。双方当事人说出了各自的想法,找出了症结。原来罗某在年轻时对孩子的关爱不够,并未做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在儿子们成家立业后,与儿媳妇也未能处理好关系才导致现如今的局面。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先是用传统美德进行教育,让被执行人家属意识到赡养老人是晚辈应尽的义务。紧接着从法律的角度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释法明理,督促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四被执行人妻子在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承诺支付罗某赡养费,罗某激动欣慰之余,当场向执行人员写下撤销执行申请书,一宗矛盾尖锐的涉民生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