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继承顺序很重要,当亲人去世涉及财产继承时,要先确定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
(二)准确界定继承人身份。比如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继承权;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或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清楚自己的继承权,及时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