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考虑协议离婚,要充分知晓离婚冷静期的时间限制。在申请离婚登记后这三十天内,双方都有反悔的机会,任何一方不想离了都能撤回申请。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也很关键,一定要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不然就前功尽弃,相当于撤回申请。
(三)要是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觉得太麻烦,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