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后再犯的情况,司法机关应注重教育和矫正。可以安排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过程,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
(二)社会层面应提供更多适合未成年人的帮扶项目,如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课程等,让他们有机会掌握一技之长,重新融入社会。
(三)家庭要承担起教育和监管责任,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关注其心理和行为变化,给予足够的关爱和引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