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时效中断
要明确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时,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准确把握犯罪人再次犯罪的时间点,以正确计算前罪的追诉期限。对于犯罪人而言,不能抱有在追诉期内再犯新罪可以逃避前罪追责的侥幸心理。
(二)掌握时效延长
1.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司法机关应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逃避侦查或审判犯罪人的追捕力度。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相关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被害人要及时行使控告权利,若遇到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