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孩子,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需保证自身无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行为等;父亲若想争取,需举证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况。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双方要尽量展示自身在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的优势,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条件。
(三)八周岁以上孩子,父母应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能自由表达想和谁一起生活。
(四)若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