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资格,原告得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等,被告通常是刑事被告人和其他依法该担责赔偿的人。
(二)清楚赔偿范围,仅能就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索赔,精神损失不能在附带民事诉讼里主张。
(三)把握时间节点,要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若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全部履行,无证据证明调解违法违规,再起诉法院一般不受理。
(四)全面收集证据,用证据证明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情况。
(五)遵循法定程序,按照法院要求参与诉讼,按时参加庭审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