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无期徒刑罪犯及其家属,要明确只有在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时才有机会获得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所以罪犯在服刑期间应积极改造,争取立功。
(二)一旦法院裁定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要清楚刑期是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之前服刑时间不能折抵新的有期徒刑刑期。家属和罪犯要做好时间规划和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