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对方在离婚时私自转走钱,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流向凭证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返还私自转走的款项,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同时对私自转走钱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四)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