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给付方想请求返还彩礼,应先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法定情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若符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
(二)若处于司法实践中已共同生活的情况,给付方要准备好关于共同生活时长、有无生育子女、彩礼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证据,以便法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