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想暂缓执行,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
(二)公安机关判断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时,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可以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标准交纳保证金,这样处罚决定就能暂缓执行。
(三)要清楚即使暂缓执行,若最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持原处罚决定,被处罚人还是要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